長飛光纖:中國光纖反駁Emerson報告銷售合同不正確
據財華社報道,停牌中的中國光纖(03777-HK)昨晚回應沽空機構Emerson Analytics負面報告,公司在仔細審閱該負面報告中,經集團主要附屬河北四方通信設備內部核查,證實四方通信并沒有發出該負面報告所提供的銷售合同的記錄。經與四方通信目前使用的產品銷售標準合同比對,公司發現該份合同首頁上的名稱為“標準材料采購合同”,而四方通信標準合同首頁上的名稱應為“產品銷售合同”;該份合同的內容和格式與四方通信標準合同有數處差異;該份合同未加蓋騎縫章。
四方通信簽署產品銷售合同,加蓋合同專用章時需經過八個環節,包括經用章人所在部門經理、計劃財務部經理、法務人員及總經理等簽署審批。經四方通信核查,在這八個環節中均未有該份合同的簽署審批流程記錄。 另一方面,公司董事會得悉,市場上持有公司股份的淡倉結余于近日大增。該負面報告的免責聲明表示,該機構的聯營人及